泰興市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教育系統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及市級機關幼兒園等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及碩士研究生公開招聘教師。根據《泰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泰委發〔2005〕87號)、《泰興市師范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泰政發〔2005〕87號)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 1.招聘對象 (1)200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現行政區劃)生源師范類本、?飘厴I生; (2)未在教育系統學校就業的200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現行政區劃)生源師范類本、專科畢業生; (3)200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生源地不限)。 2.招聘崗位及名額(見《泰興市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3.報考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2009屆畢業生待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級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可報考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學校崗位。 報考江蘇省泰興中學、江蘇省黃橋中學、泰興市第一高級中學、泰興市第三高級中學、泰興市第四高級中學相關崗位的必須是2009屆碩士研究生(本科階段為師范類)。 報考溪橋鎮中心小學音樂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有小提琴演奏特長。 報考特殊教育學校崗位的考生應為特殊教育師范類畢業生。 (3)身體健康,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09年6月2日至6月4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泰興市人才市場(泰興鎮濟川南路87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資料外,必須提供代報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生源地戶籍證明(戶口未遷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遷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2)2009屆畢業生提交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在教育系統學校就業的2008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4張。 工作人員審核相關證件,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辦理報名手續。 5.選擇報考學科,填寫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根據自身的條件,對照《簡章》規定,自行選擇報考學科。每人限報一種類型學校(指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一個學科(幼兒園不分學科,報考溪橋鎮中心小學音樂學科崗位考生直接填報該崗位)。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科的選擇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6.報名費用:筆試費9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貧困家庭考生,城鎮的憑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的憑家庭所在鄉鎮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二)筆試 1.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或委托代領人于2009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繳費收據到泰興市教育局辦公大樓一樓(泰興鎮中興大道58號)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2.筆試于2009年6月22日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由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兩部分組成。所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占70%,公共知識占30%.計算機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分筆答和上機操作,筆答和上機操作分值各占50%;電子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電子線路;機電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機械基礎;電焊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電焊工藝與技能訓練。公共知識筆試內容含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基礎知識(《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4.筆試形式為閉卷,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同場分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 報考普通高中各學科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免筆試。 (三)確定面試人選 1.普通高中各學科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數3倍的學科,按實際報名人數面試)。 2.職業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分別按各學科招聘崗位數1:1.2的比例(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幼教專業按1:2的比例,溪橋鎮中心小學音樂學科面試人選在其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計算面試人選數時,招聘計劃數不足5人的學科按進1法保留整數,招聘計劃數超過5人的學科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數;報名人數不足規定面試比例的學科,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確定面試人數,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該學科最高筆試成績60%的,不得參加面試),如出現考生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 筆試成績于2009年6月24日前公布,面試起分線及參加面試人選名單于2009年6月30日公布。 (四)面試 面試通知書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09年7月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到市教育局領取。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和考生筆試準考證領取。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面試于2009年7月3日舉行,由市教育局集中統一組織,主要考核考生必備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形式為說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幼教專業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說課時間15分鐘,考生提前1小時按指定的內容獨立備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和幼教專業的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由評委現場確定(報考溪橋鎮中心小學音樂學科崗位的考生加考小提琴演奏),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各學科面試評委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紀檢員、計分員在評委給出的成績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作為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現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合格線為60分。 (五)資格復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報考普通高中各學科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選中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各學科及幼兒園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體檢人選。如出現總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增設招聘崗位,并在選崗前公布。擬體檢人選名單于2009年7月5日公布。 體檢前須進行資格復核。擬體檢人選于2009年7月7日持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參加資格復核。資格復核合格人員領取體檢通知。因資格復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執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七)選崗與簽約 1.體檢合格人員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市教育局一樓大廳領取選崗通知書。 2.市教育局于2009年7月17日組織選崗。選崗必須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選崗通知書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根據填報志愿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同一學科選崗人員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的先選崗,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所報考學科的一個崗位,當場選定,不得變更。所有選崗對象必須于2009年7月17日上午8:00前報到,逾期不報到作自動放棄選崗資格處理。選崗后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3.選定崗位的考生與招聘學校簽訂就業協議。 (八)聘用 選定崗位的人員于2009年8月10日將就業報到證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教育局對選崗人員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公示結束后,按《泰興市事業單位全面推行人員聘用制的實施意見》辦理聘用手續。 三、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過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四、本簡章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教育局0523-87728130 87728131 舉報電話:市紀委0523-87651110 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523-87728168 考試成績等事項公布方式:泰興人才網(www.txjob.com.cn)、泰興教育信息網(www.jstxedut)、泰興教育局政務公示欄。 泰興市人事局 泰興市教育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