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禁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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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信仰,地位獨特 民間的各種風俗習慣,滲透于民間生產、生活、儀禮、節日、娛樂等各種活動中,這些習俗是人們原始思維方式和心理信念的長期積淀和遺承,一般都具有濃重的神秘色彩。它表現在人們的行為上,形成了信仰手段和儀式;反映在人們的口頭上,出現了諸如神話故事和其它口頭文學;更隱伏于人們的心理中,產生了支配精神活動的神秘力量。別光看這表面的狀態,其實背后潛藏著民眾的心理性格、道德規范、價值觀念和審美情趣,其中既凝聚著人們追求美滿幸福、趨吉避兇和某種心靈寬慰的良好愿望,又雜揉著愚昧、荒謬和迷信等與現代精神文明建設格格不入的成份。 對超自然體的尊崇是信仰風俗傳承的主要源頭。人們對自然力和自然物的人格化描繪及神話般的想象,形成了在現代人看來是十分荒謬的“萬物有靈”的觀念。再如“靈魂”,既看不見,又摸不著,渺無蹤影,但卻植根于人心底處,無處不存。“萬物有靈”、“靈魂不死”,就成了崇拜論的認識根源,崇拜信仰就是這種長期思維的傳承和變異的產物。在長期的傳承中,通過歷代的利用、渲染、改造,就逐漸轉化為敬神拜佛活動。民間的拜佛敬神,真正虔誠的佛教徒固有,而大有人在的是遇到急難就臨時抱佛腳,病篤亂投醫,見廟就燒香,見神就磕頭。宗教的不斷世俗化,衍化成民間信仰的重要組成部分;祭祀,其中頗多包括祭天祭地、祭神祭仙、祭祖祭先、祈禳災邪、驅惡避瘟等等。 至于兆頭,也是與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受自然力的威脅,對未來的遭遇和行為后果無從預見和自我把握,企圖祈求神靈護佑,以免禍得福的社會條件和心理因素有關。兆頭通常分為“吉兆”、“兇兆”兩種,民間主要有天象、氣候兆,如奇異的日月光輝,神秘的星辰運行,變幻莫測的風云雷電等;動物兆,如禽畜習性的異常;人體生理兆,如眼跳、耳熱等生理反常現象,夢境奇幻或夢中與亡人會面等跡象。其中的一部分,如農諺所概括的物候和氣象兆、動物兆以測天氣變化等,大多是人們在長期生產和生活中經驗的積累,具有樸素的科學成份,亦夾雜有迷信色彩。至于算命打卦、測字、相面、解夢之類,是人們主動設法求得預示吉兇的迷信習俗,滲透于社會上諸多方面,離奇衍化出名目繁多的形式,給一些愚昧者極大的迷惑力。在精神文明建設高潮興起的今天,這些陋俗市場已越來越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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