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武平 毛磊)古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黃橋法院多次開庭審理當事人徐某和吳某財產糾紛案件。面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現狀,黃橋法庭審判員蔣鵬飛苦口婆心,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一家人得以和好。
上午九點多,吳鳳華和家人來到黃橋法庭,向審判員蔣鵬飛和法庭獻上錦旗,感謝他為案件盡心盡力,將案件調解成功,原被告雙方的訴求均得到滿足,意見達成一致。
原告徐和珍是被告吳鳳華丈夫的繼母,家庭拮據,居住條件差。繼子去世后留下了遺產和部分債務,徐和珍要求對某小區的一處房產進行分割。而被告吳鳳華則認為,如果要分割遺產,繼母應該分擔部分債務。
原告徐和珍沒有經濟來源,承擔債務顯然不太現實;而被告吳鳳華繼承的黃橋某小區的房產因債務未能償還而被凍結。在開庭時,雙方都不肯讓步,甚至在法庭上鬧糾紛。蔣鵬飛針對這個案件多次開庭多次調解,經過細心觀察,充分傾聽、細致了解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并針對爭議的焦點,耐心調解,終于圓滿解決。徐和珍居住環境得到了改善,并每月得到吳鳳華的200元補貼。吳鳳華也順利繼承了丈夫留下的遺產,并承擔了丈夫生前的債務。如此一來,一家人一笑泯恩仇,重新握手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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