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新規禁止水土流失“重災區”亂墾濫建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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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19日審議通過關于寧夏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修訂草案,寧夏將以新規禁止水土流失“重災區”亂墾濫建。 寧夏是全國水土流失最嚴重的省區之一,目前寧夏水土流失嚴重的整體狀況還沒有根本改變,全區仍有水土流失面積1.9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的37.84%。為此,《辦法》提出,寧夏將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其中明確提出水土保持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從法律上強化水土保持規劃的約束力。 在預防水土流失方面,寧夏明確坡耕地開墾禁止坡度,規定禁止在15度以上坡耕地開墾種植農作物,人口密度大于每平方公里150人的鄉鎮,可以放寬至20度。同時,寧夏規定山區坡地及中北部沙地開墾的水土保持限制條件:即開墾禁止坡度以下、5度以上荒坡地以及在中北部干旱風沙區,開墾種植農作物、中藥材或者植樹造林,應當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階、魚鱗坑、坡面水系整治等水土保持措施。 寧夏還將建立水土保持前置審批制度,規定生產建設單位在立項、建設前將水土保持納入主體設計,相關管理部門提前介入、服務指導,預防和杜絕邊治理邊破壞、先破壞后治理的問題。(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