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廣州已逮捕17人
2015-09-2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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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環保局20日通報,自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廣州市環保部門已移送公安部門涉嫌環境犯罪案件59宗,已判決5宗;公安部門破案16起,刑事拘留29人,逮捕17人。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與以往對比,新環保法的實施使環保部門能夠在發現環境違法的第一時間采取控制污染的法律措施,防止污染的蔓延和擴大,在制度上填補了“發現污染、尚未處罰”這一空檔期。同時,新環保法中還新增了對環境違法適用行政拘留的條款。 為配合新環保法的實施,中國環境保護部、公安部相繼出臺了《實施查封、扣押辦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實施移送行政拘留辦法》等首批配套實施辦法,賦予了環保部門查封、扣押違法排污設備的行政強制權。 廣州市環保局方面介紹,廣州市、番禺區兩級環保、公安部門于9月17日至18日再次聯合行動,對番禺區東環街、沙頭街13家涉嫌含重金屬廢水排放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并查實多家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其中,依法現場查封3家,移送公安立案偵查2家。 其中,廣州市番禺區煌財工藝品廠、聯合打磨廠未配套廢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直排市政下水道,造成嚴重污染。經監測,煌財工藝品廠總鎘超標3.6倍、六價鉻超標0.76倍、總鎳超標53.4倍、總銅超標4.7倍、總鉻超標0.54倍、總氰化物超標17.9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