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法:禁止網絡平臺違法交易野生動物及制品
2015-12-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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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1日開始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明確規定,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集中交易市場等任何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違法獵捕工具等提供交易平臺。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鴻舉就修訂草案向會議作說明。 修訂草案針對違法經營利用野生動物進行了較大篇幅的修改。記者注意到,修訂草案第二十八條和二十九條明確規定:“禁止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相關制品發布廣告或相關信息。”“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集中交易市場等任何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收購、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違法獵捕工具等提供交易平臺。” 本月初,河南一大學生獵捕16只燕隼獲刑10年半,引發廣泛關注。據媒體報道,該大學生正是通過網絡發布了出售燕隼的信息。 修訂草案同時規定,利用、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公序良俗;增加了對出售、收購、利用、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管理及處罰規定;建立了防范、打擊野生動物走私和非法貿易的部門協調機制;明確對違法經營利用、食用及走私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修訂草案還在加強棲息地保護、調整野生動物保護名錄、加強人工繁育管理、野生動物保護資金和明確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修改。 王鴻舉稱,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形勢十分嚴峻,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此次提請審議的修訂草案進行了較為全面的修改,將現行法律由42條增加到60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