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遏制地膜“白色污染” 5月1日起實施
2016-04-25
來源:央廣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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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眼下正值新疆春耕時節,農田地膜銷售也進入新一輪高峰期。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5月1日起執行,嚴控地膜 “白色污染”將有法可依。 提起新疆的農業,大家都會想到棉花種植,因為種植面積大,早在2014年,新疆就成為全國農用地膜使用面積最大的省區。與此同時,目前不少農戶還在使用超薄地膜,而超薄地膜使用后容易破碎成片狀或絮狀,機器無法回收,人工撿拾困難,年復一年積累在農田土壤里,嚴重污染了農村生活環境和農田土壤。據新疆維農業廳調查結果顯示,在新疆,平均每畝農田殘留地膜量已達到16.88公斤,是我國平均水平的4倍~5倍。對此,即將實施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田地膜管理條例》規定:新疆生產、銷售的農膜厚度由原來的0.008毫米提高到0.01毫米,地膜的耐候期應大于180天,禁止使用超薄地膜。對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標準農田地膜的,以及未履行回收責任的企業,予以嚴厲處罰。涉及行政主管部門責任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同時,還對生產、銷售農田地膜的企業或回收企業,開展地膜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示范和推廣使用的,優先予以安排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創業投資引導和投入。 除此之外,《條例》對受理舉報的部門也不再是籠統地規定為有關部門,而是詳細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按職責受理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并予以答復”。同時《條例》還規定,對已核實的違法行為,受理部門應當視情況對舉報者予以獎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