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少年庭:法情并重 關愛少年犯改造成長
201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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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少年庭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有的放矢地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讓一些失足少年犯重新揚起了生活的風帆。 日前,在泰興市看守所監禁兩個月后,17歲的小吳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重新回到了社會。今年4月底,小吳在回家的路上,遭到4名同學的毆打,他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將兩名同學刺成重傷。法院認為,小吳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時,采取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社區矯正機構建議對他使用非監禁刑。少年庭工作人員與他交心談心時,小吳表示將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泰興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長卜國祥介紹,從少年庭上半年審判的情況看,已判處緩刑的被告人近30人,青少年犯罪仍然集中在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搶劫盜竊等犯罪行為。 據了解,今年以來,為了把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做得更好,市法院加大庭前調查力度,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長經歷和犯罪動機、認罪悔過表現,深入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認真尋找教育感化點,在此基礎上提高未成年人非監禁刑適用率,取得了一定效果。 針對當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勢,法院少年庭表示,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完善工作聯動機制,共同探索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工作新途徑、新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