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促進訴前調解 化解矛盾糾紛
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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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多元化的糾紛化解機制,強化訴前調解工作,有效緩和訴訟的對抗性,促使一些民事糾紛以理性的、平和的方式得到解決。 8月17日,市人民法院專職調解員周峰通過釋法、析理、明責的調解方法,成功地化解了一起遺產所有權確認糾紛案。 據了解,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接到當事人的訴狀或口頭起訴后,仔細審查案件,對那些法律關系基本清楚、事實爭議不大、法律責任比較明確的民商事案件先暫緩立案,根據當事人自愿接受原則,由法院立案前移交調解。通過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既節約了當事人的時間、精力和訴訟成本,同時又減少了進入法院訴訟程序的案件數量,使法官能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復雜案件的審理中,減輕了法院的工作負擔。 今年以來,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處和化解矛盾糾紛300多起,調解成功率超過了90%,有效地把糾紛解決在訴訟之前,做到案結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