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電費要漲”“取消谷峰計價”?事關江蘇居民電價,一起來看!
最近江蘇的天氣越來越熱,關于電費的話題也開始逐漸“熱”起來。不時有市民詢問:“傳言說電費要漲價了,真的嗎?”還有不少小區業主群流傳一則“居民用電也漲價”的消息:“6月1日起,取消谷峰計價,改成分段計價”:
經江南晚報記者向國網無錫供電公司求證:目前,居民電價不變! 1.7月1日起實行的通知:調整對象僅為工業電力用戶 近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優化工業用電季節性尖峰電價,試行工業用電重大節日深谷電價,自7月1日起實施。但是,本次電價調整對象僅為工業電力用戶,不涉及居民用戶。 通知全文如下:
2.6月1日起實行的通知:按自然月抄表結算 根據國家電網發布的通知,江蘇省今年6月1日起實施按自然月抄表結算,意味著居民客戶和低壓非居民客戶的電費結算周期和交費方式,調整為每月抄表、按月結算,而企事業單位電費結算周期、交費方式不受本次調整影響。 通知全文如下:
Tips:江蘇現行居民電價介紹 江蘇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時段劃分及收費標準如下: 高峰時段為早8時至晚21時,電價為0.5583元/千瓦時; 低谷時段為晚21時至次日早8時,電價為0.3583元/千瓦時。 若不申請啟用峰谷分時電價計費,則電價為0.5283元/千瓦時。客戶可自行選擇開通或取消分時電價,一般情況下,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變更。 江蘇居民階梯電價分檔及加價標準如下: 居民階梯電價以“年”為周期執行,全年分檔電量按照月度電量標準乘以月份計算,執行相應分檔的電價標準,年用電量分檔電價標準如下: 第一檔:年用電量≤2760度,維持現行電價標準; 第二檔:2760<年用電量≤4800度,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年用電量>4800度,每度加價0.3元。 戶籍人口為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請每戶每月增加100千瓦時階梯電量基數,全年分檔電價標準如下: 第一檔:年用電量≤3960度,維持現行電價標準; 第二檔:3960<年用電量≤6000度 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年用電量>6000度,每度加價0.3元。 戶籍人口為7人及以上的家庭,可選擇申請執行居民合表電價,無需執行階梯電價,合表電價為0.5483元/千瓦時。
實行階梯電價,是為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引導居民合理用電、節約用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