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 勞動保護納入 集體協商范圍
2012-09-06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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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發出通知,明確將今年4月28日頒布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內容納入到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范圍。 據悉,我市新納入集體協商范圍的主要內容包括6方面,即: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等;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勞動范圍的規定,并書面告知女職工;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在勞動場所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企業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企業支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