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泰興市“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區(qū))、學校、企業(yè)、道路”創(chuàng)建規(guī)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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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學校創(chuàng)建規(guī)范 1、建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領導機構,明確一名學校領導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學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宣傳,協(xié)助交巡警部門辦理學校教職工車輛檢驗手續(xù),協(xié)調處理學校教職工、學生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做到組織健全、職責明確、制度完善。 2、建立健全各類臺帳和規(guī)章制度,建立《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網(wǎng)絡圖》、《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崗位職責》、《學校安全教育制度》等,建立學校機動車及駕駛員花名冊、學校教職工、學生安全學習記載簿(圖片冊)、學校教職工、學生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登記簿、校車及駕駛員登記簿等各類安全學習考勤記錄臺帳。 3、制定實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把交通安全常識和交通法律法規(guī)納入學校員工和學生法制教育內(nèi)容,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納入納入操行評定,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和教育,開展交通安全活動正常化,學校設有安全教育活動室。積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每學期對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一次專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在學校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張貼安全宣傳掛圖,懸掛宣傳標語,每季出一期安全宣傳墻報,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宣傳專題教育片,每月學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少于45分鐘。教職員工和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較強,對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的熟知率達到100%,教職員工機動車的領牌領證率、按期參檢率達到100%。 4、學校教職員工、學生不發(fā)生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通事故。對發(fā)生在學校周邊道路的各類交通事故,學校教職工、學生發(fā)現(xiàn)應及時報警,主動協(xié)助交警工作,維護現(xiàn)場交通秩序。對學校教職工、學生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學校應做好安撫工作,協(xié)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調解處理,不發(fā)生員工、學生家長因交通事故非法堵路、扣押肇事車輛等違法事件。 5、建立健全接送學生車輛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登記,與車主、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狀。加強接送學生車輛日常的安全檢查和駕駛人安全教育工作。指派專人安排學生乘坐車輛,對車輛超載等違法行為及時加以制止。 6、學校與教職員工、學生家長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狀,明確員工、學生的交通安全責任,將教職工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之中,把教職工、學生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列入學校考核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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