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姜文湘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0〕3號 一區四園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姜文湘同志兼任泰興市維護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免去王網生同志的泰興市公安局督察長職務; 陸獻榮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主任; 楊金貴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督察長,免去其泰興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職務; 樊金明同志任泰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保留公安編制),免去其泰興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杭國民同志的泰興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室主任職務; 蘇永哲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大隊長,免去其泰興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李 劍同志任泰興市公安局巡防大隊大隊長,免去其泰興市公安局防控特警大隊大隊長職務; 盧正龍同志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駐上海辦事處主任(正局級),免去其泰興市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主任職務; 褚曉武同志任泰興市規劃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殷 建同志任泰興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吳春年同志任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陳 中同志任泰興市建設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嚴邦建同志任泰興市教育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唐小麗同志任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吉歡慶同志任泰興市體育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錢 艷同志任泰興市審計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姚 鳴同志任泰興市文化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黃杜鵑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王新宇、陸 軍二位同志任江蘇省泰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助理(副局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葉龍福同志任泰興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凌 星同志任泰興市信訪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張頌陽同志任泰興市統計局副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邵 泓同志任泰興市衛生監督所所長(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