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張 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1〕2號 一區四園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張 河同志兼任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局長; 免去吳 斌同志兼任的泰興市中小企業局局長職務; 朱桂明同志兼任泰興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 常冬生同志兼任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常愛國同志兼任的泰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朱泰石同志兼任的泰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孫 群同志任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免去洪 飛同志的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張華國同志任泰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正局級); 楊萬榮同志任泰興市服務業發展局副局長(正局級); 欒 路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正局級); 邵 鳴、蔡佩龍、李正茂等三位同志任泰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職務; 戴開桂同志任泰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衛生局副局長職務; 周新泉同志任泰興市審計局副局長,免去其泰興市中泰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劉中榮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科員; 蘇國勤同志任泰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任科員; 孫曉明同志任泰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范益民同志任泰興市司法局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任益民同志任泰興市民政局主任科員; 陳光明、周凱國二位同志任泰興市農業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葛 劍同志任泰興市水務局副主任科員; 辛浪平同志任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焦正龍同志任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 瑤同志任泰興市信訪局副主任科員; 免去朱 強同志的泰興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職務; 周希洪同志任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主任; 免去劉新民同志的泰興市黃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主任職務; 趙書權同志任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局局長職務; 免去殷 俊同志的泰興市虹橋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趙建東、戴建生二位同志的泰興市農產品加工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毛金榮同志任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科員,免去其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成文蔚、沈國富二位同志的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