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轉外就醫可補助路費
2011-06-15
來源:泰州日報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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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陳羚)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將有伙食補助費,如轉外就醫還有交通補助。國務院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明確我市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住院伙食補助費,轉外就醫的食宿、交通費費用結算標準。 今年1月1日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為每天20元。工傷職工到管理地區以外就醫的,經當地二級以上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參照公共汽車票價實行交通費用限額范圍內補助,限額標準為泰州市區內單程30元、省內單程60元、省外單程90元,其中轉泰州市外就醫按每次40元作為大城市市內交通補助。 今年1月1日以后認定為因工死亡或視同工亡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新《條例》規定辦法執行,即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中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工亡事故發生時間執行。也就是說,工亡事故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2011年1月1日以后認定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17175元×20,共計34.350萬元;今年1月1日之后發生的工亡事故,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19109元×20,共計38.218萬元。除工亡補助金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仍按結算年度管理,具體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據悉,目前,全市已有2萬多家用人單位、70多萬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