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通知
2013-08-05
來源: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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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公管發〔2013〕3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體現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根據資金供應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暫時對我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作如下調整: 1.借款人家庭只有一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調整為25萬元; 2.借款人家庭有兩名及以上成員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35萬元; 3.申請購買二套房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為25萬元。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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