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下午,市人大十二屆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一次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有瑞、副主任鞠俊生、常維國、陳培才、丁光明出席了會議。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顧弘慶代表市長曹蘇民提出人事任免議案,提請任命高亞梓同志為泰興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名高亞梓同志任代理市長;高亞梓同志作了擬任職發言。 會議分組醞釀了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議案,并進行了票決。會議決定任命高亞梓同志任泰興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決定同意曹蘇民同志辭去泰興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辭呈;同時決定高亞梓同志代理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向高亞梓同志頒發了任命書。 新任泰興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高亞梓同志在會議結束前作了表態發言。他表示,任職期間,將加強調研,盡快熟悉情況,進入角色;將務實苦干,突出工作重點,狠抓成效;將依法行政,努力化解矛盾,謀劃發展;將廉潔自律,做到管好自己,帶好隊伍,在新的機遇和挑戰面前,為泰興人民貢獻個人的綿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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