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市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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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泰興市人民政府批準,泰興市教育系統部分中小學、幼兒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根據省政府《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對象、報考條件及崗位名額 (一)招聘對象 2010年及以后畢業未在泰興市教育系統學校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 報考人員需為泰興市戶籍或普通高校入學時為泰興市戶籍。下列人員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 4.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畢業生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5.取得與報考崗位相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泰興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的非師范類畢業生除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種類某學科教師資格的畢業生可報考本種類本學科及其以下種類相同學科的教學崗位。 6.師范類綜合理科、科學、生物等專業畢業生可報考小學科學學科崗位。 7.身心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三)崗位名額 各學校招聘崗位見《泰興市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興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筆試、面試與資格復核、體檢、考核、公示、公開選崗、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通過新聞媒體、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等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泰興市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專業參考目錄、考試成績等相關事項均在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泰興市人才市場(泰興市濟川南路87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資料外,還必須提供代報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證明形式:戶口簿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普通高校入學時戶口遷至高校的證明); (2)學歷(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張。 報名人員所提供的證書、證明均為原件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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