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三韃子”有無其人?——慶云寺沿革史
關于慶云寺,我不想再作內部介紹,因為有僧智林《古建筑——慶云寺》敘述很清楚,我只想就慶云寺的發展和有關涉及的問題,作一個考證探索。 泰興民間,一提及慶云寺,便有聲有色敘述“季三韃子”如何建筑慶云寺的故事: 季三韃子事母最孝,母未見過金鑾殿,便在家宅內私造金鑾殿。剛竣工,京城傳來消息已有人告發他“生心謀叛,私造金鑾殿”,并奉旨出京緝拿。季三韃子情急生智,連夜塑起三尊大佛,免去“滅門”之罪,可卻要承受“私修廟宇”的罪責,被扭解進京,庭議充軍。 當皇帝親自曉諭充軍之事,季三韃子立即叩求:“任憑海角天涯都去,只是延令村(泰興)黑松林不去。”問:“延令村黑松林是你家鄉,為何不去?”答:“就是因為家鄉不能去,家鄉人早不見晚見,彼此知道底細,前面走后面嘲笑,無地容身。如到人地生疏的地方,他們又不知道我是駙馬,犯了何罪充軍。再次家鄉官好做民難當,蚊蟲如蠅,臣寧死不去。”皇帝冷笑一聲:傳旨“充軍延令村”。 公主哭訴太后,一定要召季三韃子進宮辭別。季三韃子當著太后、皇帝勸說公主別難過,“夫到天邊妻不行,不會使你受苦。”皇帝聽說卻好笑了起來說:“夫到天邊妻要行。”季三韃子立即叩頭謝恩,皇帝知道又受了他的愚弄,在太后的慫恿下,公主隨同充軍回泰興。因而,泰興民間至今猶把“季三韃子”充本地軍來形容某事在本地奔波,逐漸成為泰興民間的有名成語。 季三韃子有無其人,私造金鑾殿有無其事,歷代《縣志》均無記載。如果照民間傳說:“泰興有個季駙馬,雍正皇帝叫姑爹”去探索,季三韃子當是順治皇帝女婿,康熙姊夫,。在順治年間,泰興有一個“季三”,他是季開生三弟名李貞,是順治十八年工部主事,《縣志》上沒有記載他是駙馬,事實上,他也不是駙馬。理由:1、順治十八年皇帝年僅廿二歲——廿四歲,即使清律皇帝十六歲結婚,公主也只有六七歲,而季貞已是工部主事,據此推測年齡也至少和順治相當,那真是公主變成嫁不出去的姑娘,要等到長成十五、六歲后下嫁一個和親爹年齡相仿的人嗎?2、清初洪承疇簽訂所謂滿漢條約中有“旗不點元,漢不選妃”,目的是滿漢不能通婚,怎么順治或康熙就違背這一協定。3、慶云寺是泰興古剎之一,經過幾個朝代擴建維修,難道三張大佛而要等到清初的“季三韃子”來修嗎?根據以上三點決不會得是季貞。且季貞道道地地是泰興人,決不是“韃子”,更沒有被本鄉人誤稱謂“韃子”的可能性。然則是誰呢?有這人,而不是清初的季貞,卻是元初的蔡夢祥。蔡夢祥不但有使別人誤稱為“韃子”的充分條件,而且確確實實是元世祖的駙馬,歷代《縣志》均有記載,慶云寺大佛殿石碑中也有記載:“元駙馬都尉擴建”,現在就由民間所傳“季三韃子”的傳說來證明。 當初蒙古族統治中國后,對中國人民無窮地榨取,苛捐雜稅很多。規定樹到一定圍徑就得按株納稅,再大就得查封待貢。傳說,有一天,“季三韃子”攜帶上好的柿子進貢皇帝,皇帝覺得甘香可口,急問何名,季答:“柿,出在泰興,今后可逐漸不得吃了,因為,樹稅重,再大又得禁封了,民間不待長大就砍去了”。皇帝即刻傳諭“柿樹不稅,柿樹不封”,季即叩頭授命,傳旨“是樹不稅,是樹不封”。皇帝考察后,一言既出,也就傳旨免卻樹稅樹禁。 民間傳說“季三韃子”因遂母意私造金鑾殿一事,在《縣志》上也找到根據,是蔡夢祥而不是“季三韃子”。《光緒縣志》的記載:“蔡夢祥事母最孝”,這與“遂母意造金鑾殿”而合拍的。《縣志》且又記載:“慶云寺元駙馬都尉蔡夢祥宅”和“慶云寺蔡夢祥舍宅益之”,則就更加證明,不是什么“季三韃子”而是蔡夢祥,根本就沒有季三韃子這個人。要有,也只是清初的季貞,可是他不是“韃子”,“季三韃子”的有關傳說,都在蔡夢祥身上找到根據。 蔡夢祥,父蔡濟本是安徽(傳說徽州屯溪一帶)人,少從元世祖入主中國后,即任泰興縣尹,后任揚州路總管。蔡夢祥剛出生后,全家即遷泰興,及蔡夢祥長大即以泰興為“故鄉”。后因父功尚公主,也賜以泰興為公主“采邑”。(附:《續文獻通職官八》記:“元制非勛臣世族及封國之君,莫得尚(公)主。)后又因父功繼任揚州路總管,對泰興父老《縣志》記有“以贍鄉里之不足而深恤之,”至今在泰興民間留有歌頌的印象。蒙古族及其他北方人,中國人特別泰興人,習慣稱謂“韃子”,而對蔡濟這樣的人是元開國立過功勛,且又是安徽口音“蠻語系”,很大可能也混稱“韃子”,或許蔡夢祥又是排行“三”呼為三“韃子”的可能性更大,由于年深日久,逐漸便與“季三韃子”混同起來,而呼之為“季三韃子”,而蔡夢祥身上有根據所發生的事件,均就傳到“季三韃子”身上,那真是蔡冠季戴“了。 《縣志》記載,慶云寺建于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又記“慶云寺駙馬都尉蔡夢祥宅”,這就有了矛盾了。如說先有慶云寺,在元初雖然泰興遭受到很大的破壞,土地再緊張,也有會得蔡夢祥尚公主于一廟內,廟與駙馬府混雜在一起,進出,保衛都是問題。如說先有駙馬府,后有慶云寺,那就不是建于咸平二年,還是《縣志》另一記載:“慶云寺蔡夢祥舍宅益之”,這還符合邏輯。若照這一記載分析:“慶云寺雖奠基”于宋咸平二年,卻沒有后來這么大,很可能是一個小廟。后來蔡夢祥駙馬與其近鄰,由于“季三韃子”私造金鑾殿,為了掩蓋叛逆之罪就用“舍車保帥”的方法,而舍宅益之,把全部駙馬府并入廟內,遷居小西門陸家灣。如再根據明萬歷年間(約在25-30年,公元1579年——1602年)泰興知縣陳繼疇重修慶云寺時所立碑文(碑今已找到,在婦幼保健所東廁所旁土內),《重修慶云寺》記載:已提出這一名稱“慶云寺”,且說久已荒蕪。由此,得到提示,蔡夢祥當年為了掩蓋“叛逆之罪”,連夜塑造三張大佛來搪塞時,就已有慶云寺這一名稱,獲私建廟宇罪后,則“慶云寺”這一名稱也就未得批準,同時建廟工程也就終止。因此,到明萬歷年間已荒蕪不堪,因而,知縣陳繼疇倡議重修,繼之有邑人朱一馮擴建七院,才完成后來的慶云寺。由此更足證明蔡夢祥僅塑“三張大佛”,僅以空宅益之,后來若干附屬建筑,均出自朱一馮之力,因而后來,慶云寺作為朱氏“家廟”。 朱一馮字非二,一字明京,明神宗萬歷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進士,授河南信陽知州,入為刑部郎中轉兵部,主考陜西鄉試,歷任職方武選郎中,升福建參政(省府秘書),以參政出福寧府知府。荷蘭入侵,協助撫臺南居業,扼守金門,荷蘭人棄澎湖夜逃。福寧兵變,朱單騎馳往,鎮撫兼施,旬日事定,升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到福建巡撫。《敕賜慶云禪寺》這一雕龍藍面金字的木質豎牌原在慶云寺山門上方,現在發現在南元村倉庫內,市檔案局收管后,現已轉交寶塔灣慶云寺,確系清世祖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產物,由此實物堪作慶云寺的歷史見證。 綜上所述,慶云寺奠基于宋咸平二年,約在元成宗大德年間(公元1279——1307年 ),改建為“寺”(隨時慶云寺名也就提出),明萬歷25年——30年公元1597年——1603年),知縣陳繼疇倡議重修,朱一馮繼建后建,清順治十四年后(公元1657年)經官方正式命名“敕賜慶云寺”。先后發展約近656年,經歷北宋、南宋、元、明、清初等五個朝代,在我國廟觀建筑史上算一大奇跡。解放后改設他用,屢遭破壞,現已蕩跡無存。在上世紀80年代,由于尊重宗教信仰及海外泰興籍華僑的贊助,受到政府的重視,改建到寶塔灣去,比之當初真正無以比倫,當年規模請見慶云寺原當家師僧智林《泰興古剎——慶云寺》。文章(摘選附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