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
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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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2010年,泰興市共完成審計項目52個,審計調查項目4個,其中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協辦事項12件。審計查處違規金額25 544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32 178萬元;審計核減投資額(工程款)2 785萬元、核減工程師進度款1 680萬元;審計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事項1 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1 件。對外發布審計結果公告7個。 【財政審計】 2010年,泰興市實施11個預算執行審計和1 個財政決算審計,查出未及時收取、解繳財政收人、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預算編制不準確、往來款項清理不及時、厲行節約制度執行不力、違規出借改制資金、違規收費、不能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等問題,共計違規金額2 471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 528萬元,已上交財政1 260萬元,歸還原渠道資金300萬元。 【專項資金審計(調查門 2010年,全市實施教師績效工資、省級重點產業調整與振興專項引導資金、地方政府債務、2009年度農業綜合開發等6個專項資金審計(調查)項目,審計專項資金總額591 900萬元。在省級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專項引導資金審計項目中,針對引導資金引導作用不夠突出的現象,建議抓住國家產業調整的政策機遇,全面排查區域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出臺相應的調整和振興規劃綱要,加大宣傳、整理和上爭力度,引導更多企業創新項目,主動調整、調優、培強產業結構,放大引導資金的龍頭示范作用。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2010年,泰興市實施18個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審計投資額21 125萬元,審計核減投資額(工程款)2 785萬元,平均核減率13.2%, 對付款發票不合規、違規出借建設資金、施工單位借用其他單位銀行賬戶等問題如實披露和處理、處罰。實施重點工程跟蹤審計,對區域供水、體育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大樓、市公共突出事件應急中心、2010年污水管網、振興路改造等一批政府投資項目實施跟蹤審計,項目投資總額近7億元,共核減工程進度款1 680萬元,通過審計建議、意見節約投資960萬元。在沿江高等級公路、南二環東延等道路工程竣工決算審計中,首次運用GPS衛星定位儀、全站儀、鉆孔取芯機、手持測距儀等先進檢測設備開展審計,檢查有無按照設計施工,竣工資料是否真實,通過現場檢測取得審計證據,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審計結果的公正。 【經濟責任審計】 2010年,市審計局實施8個鄉鎮、2個部門和1個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干部負有直接責任問題金額867萬元,負有主管責任的問題金額16 927萬元。對審計發現的1個鄉鎮財政所工作人員涉嫌涂改票據、虛報支出的案件線索,移送市紀委查處。 【《泰興市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試行辦法》實施】2010年3月 16日,市委辦、政府辦下發《泰興市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試行辦法》(泰委辦發[2010] 17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試行辦法》明確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部門職能分工,由組織部門會同編制、審計部門,同步聯動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選人用人責任審查、果作為“三責聯審”對象及其所任職鄉鎮或部門工作實績考核、干部選拔任用、機構編制調整、評優表彰獎勵和實施責任追究的依據。2010年是實施“三責聯審”的第一年,4名市委常委每人聯系1 個審計組,帶隊進點并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年度內共對6個鄉鎮10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三責聯審”。 (蔣繼華) |
